新明珠重金辦設計師大賽作為一件個案并不新鮮,一直沒怎么在意,想不到洶洶輿論不讓人清靜,筆者也來捧個場。
首先,如果有人兌現(xiàn),我認為這500萬大獎至少在法律上沒有什么問題。日前有媒體引述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和《廣東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>辦法》相關規(guī)定“經營者以提供就業(yè)機會、聘為各種顧問等名義,并以解決待遇,給付工薪等方式設置獎勵焦點裝修家居網(wǎng)……最高獎的金額超過5000元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……”提出質疑。這樣理解和運用法律恐怕不對,其實這些規(guī)定是用來限制“巨獎銷售”的,而新明珠目前所做的,恰恰是購買!新明珠懸出重賞,為的是購買設計方案,別說是500萬,只要愿意掏錢,5000萬在法理上也不成問題。
其次,沒有理由不給設計師報酬。兩廂情愿,一方愿賣,一方愿買,新明珠這500萬巨獎顯然不是一些媒體說的“商業(yè)賄賂”。但是總有人把這個話題引伸到設計師“吃回扣”上,那就也說點題外話。對于設計師來說,“回扣”這種提法本身就不準確、不合適。設計師是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的腦力勞動者,在方案變成實物之前就那么輕飄飄的幾張紙,然而這幾張紙往往沒有得到足夠的尊重,特別是在家裝市場。這幾張紙如果不能變成錢,設計師為誰辛苦為誰忙?材料商或者客戶總有一方應該給設計師回報,一般情況下這種回報是材料商給的,其實也是材料的最終消費者給的,設計師作為交易的中間人,不管是誰給的,只不過拿了應該拿的傭金。只是這筆錢可能往往沒入賬,大家在桌子底下就把事辦了,一筆原本理直氣壯的錢如今被弄得灰頭土臉,還扯上了法律風險。當然在規(guī)則缺失的今天,惡性競爭在所難免,有人給10個點,有人給15個點,還有人給得更高,不過這已經不是設計師的問題了。除非產品的品牌、品質、功能獨一無二,不可替代,否則設計師沒理由只收10個點,設計師需要一個理由說服自己和他的客戶,但是有多少產品獨一無二,不可替代?
再次,雖說設計師渠道是陶瓷等材料商的重要渠道,但也不宜過度開發(fā),否則,品牌反而弱化了,設計師們疲憊了,也“寵壞了”,也談不上什么相互尊重了。企業(yè)反復發(fā)掘設計師資源,只能說明陶瓷行業(yè)在營銷手段亟待創(chuàng)新。按理說,一貫標榜“藝術”和“文化”的陶瓷行業(yè),高水平的營銷人員應該與設計師談談書畫、空間什么的,這有點苛求我們的營銷人員了,于是只好退而求其次,按“俗人”的“通用語言”來溝通,那只能是“錢”。
重金辦設計師大賽,兼及藝術與金錢,已經是比較上層次的事了。作為常規(guī)的商業(yè)操作,新明珠這500萬似乎注定會花得了無新意,但是這無關對錯,無可厚非,如果不是另有玄機,這種活動受到媒體的過分關注有點反常。與應對媒體的糾葛相比,對新明珠來說更重要的事應該是:真辦,辦好。